
人才能够创造绩效,而绩效却无法培养人才。所有企业的成功都源于优秀的人才以及由此制定的惩罚和奖励机制。优秀的管理者不可或缺,他们能够从全局出发,判断哪些风险该承担,哪些风险应规避。只有在了解其特点的基础上,严格的奖惩规则才具有真正的价值。对于完成指标的人要及时给予奖励,而犯错误的人则要给予毫不留情的惩罚。这就是利益的加减法,它构成了公司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奖惩体系,所有成功的企业无一例外都在遵循。
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绩效和培养公司的行为习惯,这使其超越了薪酬管理本身的价值。奖励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的肯定与赞扬,是促使人们保持该行为的一种手段。惩罚则是通过某种方式让人们服从、受辱或赎罪。奖励和惩罚作为常用的管理手段,能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,鼓励正确行为,抑制不当行为,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。然而,奖励需要讲究方法。正确的奖励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。首先,奖励应分批进行。不能一次性给予所有奖励,因为一旦给予最大的奖励,之后就需要更大的奖励才能激励员工保持该行为,若无法满足,员工就会产生懈怠和不满情绪。
作为管理者,要重视人们的这种心理特点,学会适时、适量地给予奖励,不能随意给予,更不能凭心情决定。其次,给予他人的奖励应具有及时性。不及时的奖励对有贡献者来说如同惩罚,对无贡献者则会助长其懒惰心理。经常拖延奖励时间,必然会导致员工离职。他们不会长时间等待,往往在项目完成时就期待得到绩效奖励。所以,及时且恰当的奖励才能极大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

惩罚与奖励是相对的,惩罚的作用是矫正和规范,使个体行为与集体行动一致。惩罚应是一次性的,且力度要足够。反复的惩罚会使受罚者产生“疲劳”,形成对惩罚的“抗体”,最终变得不在乎甚至无动于衷。所以,惩罚必须一次性到位,达到一次惩罚终身难忘的效果。惩罚同样具有时效性,必须及时进行,过了很长时间再追究已无意义,甚至可能被误解为打击报复,这是管理者应极力避免的。
有个企业规定,除岗位固定工资外,根据岗位不同,员工每月还有1000至5000不等的奖金,当然,奖金要根据个人绩效考核发放。按照管理者的思维,员工每月都有奖金可拿,应该热情高涨,但事实恰恰相反,员工纷纷抱怨“每月都要扣我们的钱”。高薪酬换来的却是员工的低满意度。当奖金变成应得之物时,奖金就不再是奖金,员工更关注扣了多少钱,而不是多发了多少“应得”。
不同的分配制度会在一个团体内部形成截然不同的风气。因此,可以认为一个工作风气不佳的企业,一定是机制存在问题。不要期望员工有超强的“自控”能力,任何良好秩序的维持都需要完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制度以及严格的奖勤罚懒措施。如何制定这样的制度,是每个管理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。

奖励是正向激励,惩罚是负向激励。奖励或惩罚都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无目的的奖惩是没有意义的。奖励的方式与期望的行为直接相关,形成正向激励,强化期望的行为。处罚的方式是将不当行为与所受处罚形成负向激励模式,这种模式只是在不当行为和处罚之间形成平衡,正确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强化。也就是说,惩罚只能让人停止做某事,但惩罚后的效果不会激励被惩罚对象主动向良好方向改善,这就是奖励比惩罚更有效的原因。因此,在管理实践中,重要的不是采用何种激励方式,而是如何将奖惩与期望的结果联系起来,形成合理的激励模式,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奖惩的目的。
一些企业在奖励员工时投入大量资源,却得不到员工的满意,原因何在?其实很简单,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,对奖励的需求不同,看重的方面也不同。所以经常会出现相同的奖励对某些人不起作用的情况。要使奖励发挥最大作用,就要区别对待员工的需求,找到每个人不同的关注点,奖励方式要灵活多样,最合适的才是最有效的。

如何避免激励与期望的行为背离呢?首先,企业要明确激励导向,即通过激励行为想要达到什么结果,确定哪些行为应奖励、哪些行为应惩罚、哪些行为应保持。这种激励导向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,也没有标准统一的模式,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确定,唯一的判定标准是对企业发展有利。其次,建立合理的目标。目标是否与企业的激励导向一致是关键,其次才是目标本身。所以,一个符合SMART原则的量化目标不一定是合理的目标。例如,如果企业希望激励销售人员开发新客户,在设立目标时就不能只关注总销售额,而应重点考察新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或新客户销售收入增长幅度。最后,将企业的激励导向与员工工作行为建立合理的关联,这是激励产生最终作用的关键一步。
转自:湖州招聘网